重庆盛德物流有限公司
江南金属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4#厂房、门卫三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28 日,重庆盛德物流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重庆盛 德物流有限公司江南金属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4#厂房、门卫三”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通过踏勘现场,听取业主单位对该项目在建设中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和重庆宁灵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验收报 告情况介绍,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 拟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西永组团Y分区(Y05-4-1/02地块),项目占地面积为 66398m2,建筑面积为67808.79m2,主要由4栋标准厂房(1#-4#) 、2处门卫房
(门卫一、门卫二)等组成,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加工,将钢卷板(热轧卷、冷轧 卷)加工成客户所需要长度尺寸,拟在1#厂房内设置5条开平剪切生产线,年加 工各类冷/热轧卷100万吨。2#、3#、4#标准厂房为预留厂房,企业入驻时需单独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不设置食堂和宿舍。
实际建设内容与规模:重庆盛德物流有限公司在重庆高新区西区含谷高端装 备制造园内(九龙坡区西永组团Y分区(Y0541/02地块)建设江南金属制品加 工基地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398m2,项目实际分期建设。一期的建设内容 为1栋标准厂房、2处门卫房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工程,不设置食堂、宿舍,一 期已建成并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了验收。二期建设内容中的4#厂房已建成,同时新增建设门卫三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工程,实际建筑面积约16390m2,不设 置食堂、宿舍,标准厂房未入驻企业。项目二期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 资2万元,二期未建设完成的项目纳入后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4月12日,验收项目取得《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 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2017-500107-33-03-002056)》;2018年 11月8日,验收顼目取得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字第500107201900042号);2019年10月,重庆宁灵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完 成《江南金属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1月,重庆市 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以“渝(九)环准(2019) 160号”批准“江南金属制品加 工基地建设项目”建设;2020年8月,“重庆盛德物流有限公司江南金属制品加 工基地建设项目二期4#厂房、门卫三”开工建设;2020年12月该项目建成。
项目实施以来无环保投诉事件及收到相关环保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对重庆盛德物流有限公司江南金属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的二期4#r 房、门卫三进行验收。
二、 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准书,结合现场踏勘对照,重庆盛德物流有限公司江 南金属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4#厂房、门卫三验收项目变动内容为 车间最西面柱网只设置了 3层夹层,车间1层和2层短边跨度长度有轻微调整, 厂房建筑面积减少了 1108.16m%新增门卫室一个。项目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和批复内容一致,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13日)、《重 庆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渝环发<2014>65号)的规定,项目变动 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 环保设施建成情况
(一)废水
验收项目釆用雨、污分流制。依托一期已验收的生化池处理废水,目前无项 目入驻,无废水产生和排放。工程废水管网已接入生化池。
(二)废气
验收项目目前无项目入驻,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三)噪声
验收项目目前无项目入驻,无工业噪声产生和排放。
(四)固体废物
验收项目目前无项目入驻,无一般固废产生和排放。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木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无废水、废气产生,因此不进行废水、废气验收监测, 声环境釆用f期验收时厂界噪声监测值,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S2008) 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 验收结论
重庆盛德物流有限公司江南金属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4#厂房、 门卫三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各项环保设施基本按环评文件要求落 实,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环保投诉事件。现有环保设施能符合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处置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 工环保验收。
六、 建议与要求
(1) 待标准厂房内生产项目入驻后进行验收监测。
(2) 加强对入驻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督与管理,对排放废气的企业入驻标准厂房地点进行合理布局,满足企业废气有组织排放条件。验收组:石峰等,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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